据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蕉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2017年4名拒服兵役人员的处罚通告,其中每人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户籍栏注明“拒服兵役”。
林某炜、李某源、王某荣、周某培4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构成拒服兵役违法行为,在军队和地方造成了不良影响。
作出如下处罚:
1. 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2. 三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
3. 三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
4. 三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
拒服兵役人员失信、户籍栏备注“拒服兵役”,这意味着跟随一生的身份证明证件本上,永远留下了不光彩的一幕。
处罚不可谓不严厉!教训不可谓不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