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和高通宣布和解之前,两家公司周二在法庭上展开一场激烈辩论,苹果使用炸鸡的比喻来说明高通滥用市场地位,而高通则指责苹果通过一项持续多年的计划剥夺其数十亿美元的营收,每一次都达到13亿美元。
高通的商业模式除了出售芯片,还会通过授权逾13万项专利来创收,这也成为本案的关键所在。
苹果指控高通的专利行为违法,为的是保持其垄断地位,以便出售高价调制解调器芯片。高通则认为苹果利用它在电子行业举足轻重的地位,错误地要求富士康等代工企业拒绝向高通支付授权费。而在之前,苹果都会向工厂补偿这笔费用。
本周二,律师希望把本案中涉及的复杂技术和框架性关键元素,用陪审团能够理解的语言表述出来。该公司代理律师鲁分·考戴尔(Ruffin Cordell)将高通的政策比作拒绝向客户出售翅桶的肯德基(KFC)餐厅。
“你得先去另外一个名叫KFL的柜台,也就是‘肯德基炸鸡授权’。”考戴尔说,“必须要支付‘品尝授权费’,他们才会向你出售炸鸡。”
高通则指控苹果欺凌其代工企业,阻止他们向高通支付授权费。该公司表示,在iPhone诞生前很久,高通一直在与这些工厂开展业务。
高通表示,此举是苹果的一项长期计划的一部分,意在削弱高通的专利授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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